网络公司的经营范围
1. 计算机软件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2. 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3. 网站策划、设计、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
4. 自动化电子设备批发、零售。
5.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市场营销策划。
6. 文化艺术交流及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
7. 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销售。
8. 网上销售:陶瓷、烟具产品、保健用品、土特产、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等。
9.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10. 通过互联网销售日用品、保健品、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鞋服、箱包、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婴儿日用品、健身器材、工艺品等。
网络销售公司是基于互联网、移动网络为主的营销服务机构,具有以下核心特点:
1. 以互联网为营销介质,属于营销范畴。
2. 包含企业网络推广和电子商务两大要素。
3. 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活动。
4. 指的是利用电子通讯方式进行商贸活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营销在我国已被证明是一种经济、快速、有效的营销手段,尤其在中小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网络营销的主要方式包括建立企业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但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建立网站和在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中抢得先机并不足以吸引大量客户,还需要有相应的营销策略和持续的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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